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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ngfeng 悠悠分享网 2023-06-25 16:10:03 30

的是阿斯伯格综合症,属于自闭症谱系,也是这里面相对比较轻微的一种。

  而且她其实比较幸运,因为她同时患有学者综合症,这种情况在自闭症患者中只有约莫百分之十,症状就是她很聪明,像计算机一样。

  不过,这样的聪明于生活毫无用处,三岁那年,她妈妈冲进来拿走玩具的那一刹那,她突然开始尿裤子。

  她讨厌湿漉漉的感觉,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,她就已经脱掉了全身的衣服,丢到了一边。

  离开时候太太红着眼圈,连连道歉。

  我是没关系的,毕竟这一点都不影响我喜欢她。

  是的,我喜欢她。

  我不知道其他六岁小男孩是如何看待女孩子的,但我的确从六岁的那个盛温就确定了:我要在温威夷建一栋带观星台的别墅,然后把它送给这个胜男的小可爱,向她求婚,让她嫁给我。

  这个目标在我二十岁那年就实现了。

  我的别墅建成了,我把它送给了胜男,做她的生日礼物。

  这倒不是因为她听不懂求婚,而是因为我已经长大了,明白我不可能娶她。

  胜男第二次“见”我,是在我十五岁的时候。

  那年,阿仁的父亲出卖了我妈妈,令她短暂地失踪了一段时间。

  为了安全,我被送到三姑家,学业也暂时转到那里。

  我并不害怕,从记事起,我就已经明白了我妈妈干的行当,也是因此,我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爷爷家里,和叔叔以及堂哥一起玩儿到大。

  但纵使这样,我也经常被奇怪的陌生人盯上,他们伪装成各种身份,对我套话,试图骗我。

  有一次我甚至被直接掳上了汽车,我妈妈开车逼停了那辆车,射杀了车上的所有人,又把我抢了回来。

  我妈妈的生意暴利而凶险,她一生小心翼翼,从无半点放松。

  大人们都说,我继承了她的这一点。

  是的,我和她一样小心翼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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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只要一闭上眼,我的眼前就会出现那些七扭八歪的尸体,那些死气沉沉的,翻着白眼的脸。

  它们不能是我,不能是我妈妈,不能是我爸爸,不能是我的弟弟和妹妹……也不能是胜男。

  十五岁那年,我来到胜男的学校,那是一所私立贵族学校,我外婆是那里的董事长。

  为了避免被太多人关注,我换了个名字,低调地生活。

  胜男是和我一起来的,十二岁的她刚刚小学毕业。

  比起三岁时,她长高了许多,我知道这是因为她终于开始吃些饭,并做些运动了。

  我还知道,比起三岁,她的社交能力有所进步,至少,不会在有陌生人的场合突然脱衣服了。

  这些都是堂哥告诉我的,上次他来参加二姑的宴会,和侯家一个亲戚好上了。

  他告诉我:“你的洋娃娃成绩特别好,让她做高考模拟题,理科全是拔尖的,就是有些文科差点,但已经过本科线了。”

  他还说:“我也提了,想把她弄到咱们家来玩儿玩儿,但是她妈妈根本不准她接触太多人,尤其是男的。的确啊,痴呆美人,简直就是给坏人准备的礼物。”

  我不需要胜男来我家玩儿,通常,我没事的时候,就会和堂哥一起坐飞机去看看她。

  那时她还上小学,她的情况需要影子老师,影子老师看起来很有耐心,也很有爱心,但我分明看到,有时胜男的胳膊上有着青紫。

  我让堂哥帮我想想办法,我想知道影子老师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到底干了什么。

  我以为他会给我写个程序,做个监控什么的,结果他直接跟影子老师睡了,并告诉我:“她说你的洋娃娃太讨厌了,整天杠啊杠的,还经常哭闹,不肯好好穿衣服,她很烦就拍了几下。理解一下啦,这很正常的。”

  我说:“你真是不可靠。”

  “我怎么不可靠了!”他一脸正气地说,“我都出卖色相帮你搞情报了!”

  我说:“你跟她睡了以后看待她的眼光就不一样了,会向着她说话。”

  “嘿,小处男。”堂哥捏捏我的脸,“你得明白,每天都得吃饭和爱吃某样菜,是两码事。为了填饱肚子随便吃吃的东西,怎么会上头发胖呢?”

  我说:“这和吃饭不一样。”

  “说得就跟你吃过似的。”他笑着骂了一句,又给我写了个程序,说:“我给你黑洋娃娃的手机,装个监听软件看看到底怎么回事,你等着吧,我担保她没撒谎。”

  影子老师的确没撒谎,欺负胜男的是几个同学。

  她们把胜男堵在洗手间,说她勾引她们的男朋友,扭她的胳膊,以及各种言语辱骂。

  作为祁念的儿子,我从来都不是、也不需要是一个好人。

  而十二岁的我也绝不是什么绅士。

  我把那几个女孩子弄出来,绑到了后山,把她们对胜男做的事全对她们做了一遍。

  当然,是加倍的。

  当然,我从小就明白,怎么操作能够完美地“隐身”。

  所以一段日子后,只有堂哥坏笑着问我:“怎么突然都退学了?学坏了呀,你小子。”

  

  

第743章 每天都见到你

  我说: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

  “哟,这个调调也学会了。”他笑完了我,又说,“哎,不过几个小女孩而已,不要这么过分,男孩子要让着女孩子。”

  我说:“我会让着胜男的。”

  “所有女孩子,都得让着人家。”堂哥说,“一个不绅士的男人,容易被大多数女人厌恶的。”

  “堂哥。”我问他,“被大女人喜欢有什么好处吗?”

  “很多啊。”他说,“你看我和你叔叔,谁过得比较开心?”

  “要我说实话吗?”

  “……算了。”

  堂哥整天招蜂引蝶,女朋友一茬一茬地换。

  找姑娘并不是容易的事,不但要说好话制造浪漫,还得给人家花钱,所以虽然堂哥赚得多,但也一穷二白。

  如果说他很喜欢,可闲下来时,他连那些姑娘的名字都不想提。

  我问他,为什么要做这种得不到快乐的事,他说:“男人的世界小男孩不懂。”

  我叔叔就不一样了,他考了好几个学位,拿了一大堆证书,还在艺术界闯出了一番名气,因为没有女人帮他花钱,他还攒了很多钱。

  十二岁的我决定向舅舅学习,因为胜男喜欢看星星,看星星是很费钱的。

  我妈妈监控着我的一举一动,很快,我的行为就被她发现了。

  我隐隐明白她不太赞成我的举动,但她却和我以为的正好相反,她说:“阿茂去安排吧。”

  我不放心,也想去,我妈妈却说:“你不要出面了。”

  我说:“茂叔会怎么做?”

  “那不重要,”她一边用刷子轻轻地刷着她这匹汗血宝马的毛,一边笑着说,“我只要结果,他有权力决定过程。”

  这是我妈妈花大价钱搞来的马,纯血的汗血宝马。

  它有着健壮的身躯和漆黑的毛,和我叔叔一样帅。

  我妈妈最喜欢的就是它,给它取名叫骊珠,没事儿时就会亲自刷刷它。

  我也拿起刷子,刷刷骊珠飘逸的马鬃,说:“我还是想知道他怎么做。”

  “儿子,妈妈告诉你。”她的注意力在马的身上,口气很是随意,“越是喜欢一样东西,越要沉得住气,不要离她太近。”

  我问:“为什么?”

  “因为当你很喜欢一样东西时,她就会成为你的软肋,你的软肋会成为对手用来扎你的刀。”

  她抬头看向我,轻轻抚了抚骊珠漆黑的背,“除非你能永远把它圈养在你的身边。”

  虽然我妈妈用了“东西”这个词来降低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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